离婚后发现怀孕了孩子归谁?


离婚后发现怀孕,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定。 首先要明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孩子出生后,如果父母双方能就抚养问题达成一致,那么按照协商结果来确定抚养权归属。要是协商不成,就要由人民法院来判决。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要是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等,孩子也可能随父方生活。另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也是可以准许的。 孩子已满两周岁的话,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例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况,法院会优先考虑该方获得抚养权 。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愿意跟谁生活,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会予以考虑。 总之,法院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会把孩子的利益放在首位,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做出公正的判决。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就是法院在判定抚养权等涉及未成年子女事务时,会全面考量各种因素,看哪种决定对孩子的成长,包括身心健康、教育、生活环境等各方面最有好处。 尊重子女真实意愿: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孩子,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尊重他们自己希望跟随父方或者母方生活的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