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会怎么判?


夫妻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是依据多种因素综合判定的。 首先,法律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大前提。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不宜随母亲生活的,像母亲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或者母亲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甚至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无法抚养子女等,孩子也可能随父亲生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等,这些情况会使得该方在争取抚养权时更具优势。要是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这也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不过这不是说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母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总之,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综合各方面因素,确保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能得到良好的照顾、教育、保护等,让孩子在身心健康、生活环境等各方面都能有较好的保障,以实现其最大利益。 抚养能力:包含经济能力,也就是能够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物质生活条件;还包括照顾孩子日常生活、教育、心理关怀等各方面的能力。 抚养条件:涵盖居住环境、周边教育资源、家庭成员关系等能影响孩子成长的外部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