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法律是如何规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很担心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我们夫妻有一个孩子,现在还小。想知道法律在判定孩子抚养权时,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是根据什么来决定孩子跟谁生活呢,希望能详细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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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孩子通常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陪伴,母亲在哺乳、生活照料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有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比如孩子还在吃母乳,跟随母亲生活能更好地保证其喂养和生活的稳定性。 其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条件更好的一方可能更有能力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资源;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包括是否有时间陪伴孩子、能否给予孩子良好的生活环境等;孩子一直以来的生活环境,例如孩子长期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改变环境可能对其成长不利等。 最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愿意跟随父亲还是母亲生活的想法,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孩子的这个意愿。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因素,选择对孩子成长在各方面都最有利的方案,包括物质条件、精神关爱、生活稳定性等多个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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