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人私了后对方又来要钱该怎么办?

我之前开车撞人了,当时和对方私了,赔了一笔钱,双方还签了协议。但现在对方又来找我要钱,说之前的赔偿不够。我觉得很不合理,当初已经谈好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有没有义务再给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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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了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撞人私了后对方又来要钱的情况,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和处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私了”的法律性质。“私了”其实就是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一个赔偿协议,这在法律上属于民事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只要你们的私了协议符合合同的构成要件,那它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接着,判断私了协议是否有效。一般情况下,如果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协议就是有效的。比如,双方在签订协议时都清楚知道赔偿的事项和金额,并且是自主决定签订的,那就应该按照协议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然而,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协议可能会被撤销或者变更。比如,在签订协议时,对方隐瞒了一些重要的伤情,导致你做出了错误的判断,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重大误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又或者,赔偿金额明显低于实际损失,显失公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当对方私了后又来要钱时,你可以先和对方沟通,要求其说明要钱的理由和依据。如果对方拿不出合理的理由,你可以拒绝再次赔偿。要是对方以威胁、骚扰等方式要钱,你可以选择报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方通过诉讼途径要钱,你要积极应诉,向法院提供私了协议等相关证据,证明你们已经就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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