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交了一百块钱定金后感觉不合适该怎么办?
我之前打算租房子,就交了一百块钱定金。但后来仔细考虑,觉得房子不太合适,现在不知道这定金该怎么处理,是能退回来,还是就打水漂了,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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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明确定金的法律性质。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从法律上来说,如果是因为你个人原因,在交了定金后觉得房子不合适而不想租了,那么按照定金罚则,你可能无法要求房东退还这一百块钱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你可以尝试和房东进行协商。因为虽然法律规定了定金罚则,但双方也可以通过友好沟通来解决问题。你可以向房东诚恳地说明你觉得房子不合适的原因,争取房东的理解,看是否能够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定金。也许房东会考虑到你的实际情况,同意退还定金。另外,如果房子本身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与房东描述的情况不符,存在安全隐患等,那么这种情况下你要求退还定金是合理的,并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房东的责任。 总的来说,交定金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确定自己确实要租这个房子。如果交了定金后又反悔,要先查看相关法律规定,同时积极与房东协商,以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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