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刚出院,我应该怎么办?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刚从医院出院。现在我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些什么,是要找公司协商赔偿,还是要进行什么鉴定,完全一头雾水,想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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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您工伤刚出院,以下是一系列您可以采取的重要步骤,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这包括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医疗资料,这些资料能证明您受伤的情况以及治疗的过程和花费。同时,要收集与工作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它们可以证明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您在工作中受伤的事实。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其次,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再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完成后,如果您的伤情相对稳定但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索赔。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并确定了伤残等级,您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索赔。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的赔偿标准和金额要根据您的伤残等级、工资水平、当地的规定等因素来确定。如果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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