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结果出来了下一步该怎么办?


当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接下来要根据认定结果分情况处理。 如果认定为工伤,下一步通常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重要程序,其结果将直接影响工伤职工所能获得的赔偿项目和金额。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在规定时间内,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一般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确定了伤残等级后,就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申请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一般来说,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工伤认定结果是不认定为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该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需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诉讼则要注意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