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超过六个月不结案怎么办?

我有个案子是刑事案件,从开始到现在都超过六个月了还没结案。我心里特别着急,也不知道这合不合理。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刑事案件的结案时间有没有规定?超过六个月不结案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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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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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结案时间并没有一个绝对固定的统一标准,不同的阶段和情形会导致结案时间存在较大差异。一般来说,刑事案件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这几个主要阶段。 在侦查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刑事超过六个月不结案,首先要弄清楚案子目前处于哪个阶段。如果是因为侦查难度大、证据收集困难等合理原因导致的延期,相关司法机关一般会有相应的审批程序和告知义务。但如果存在超期羁押、无故拖延等违法情形,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向该司法机关申诉或者控告。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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