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更改时重复扣除了怎么办?
我在进行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更改操作时,不小心重复扣除了某些项目。现在我很担心这种情况会带来什么后果,也不知道该如何解决。我想了解一下,出现这种重复扣除的情况后,我需要做些什么来纠正,会不会面临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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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更改时出现重复扣除的情况,首先我们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专项附加扣除是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设立的,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重复扣除属于申报信息错误的情况。一旦发现重复扣除,纳税人有义务及时更正。如果是在年度汇算清缴之前发现,可自行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记录中进行修改,删除重复扣除的项目。要是已经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就需要通过更正申报的方式来解决。纳税人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进行更正申报,或者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对于这种申报错误,如果是纳税人非主观故意导致的,在及时更正后,通常不会面临处罚。但如果是故意重复扣除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发现重复扣除后一定要及时、主动地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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