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临时工受了严重工伤该怎么办?

我是个临时工,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严重工伤,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也不清楚自己能得到什么赔偿,后续的治疗费用该谁出,整个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心里特别着急,希望能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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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工工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临时工受了严重工伤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要明确临时工与正式工一样,都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这意味着临时工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受伤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接下来是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后是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以及相应待遇的重要依据。 最后是获取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为临时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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