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该如何起诉离婚协议?


起诉离婚协议,其实准确来说是起诉离婚,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关于离婚相关事宜的约定,而起诉离婚是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首先,需要明确提起离婚诉讼的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其次,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通常包括: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证明夫妻双方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等;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证据、关于财产分割问题的证据等。 然后,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先是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成功,可能会达成离婚调解协议,由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