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有争议该怎么办?
我家有块地,和邻居家对土地使用权有争议,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们都觉得自己有使用这块地的权利,也拿不准该遵循什么流程去解决这个问题,想了解一下遇到这种土地使用权争议的情况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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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土地使用权有争议的情况时,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首先,对于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解决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也就是说,当发生土地使用权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先尝试自行协商,就土地的使用权益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能够友好协商解决,那自然是最好的结果。但要是协商不下来,就需要找政府来处理。根据争议双方的主体不同,找对应的政府部门,单位之间的争议找县级以上政府,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可以找乡级政府或者县级以上政府。 其次,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意味着,如果政府给出处理决定后,当事人对这个决定不满意,还有进一步的救济途径,即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认为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益。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这是为了避免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因为一方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而导致争议更加复杂和难以解决,保障争议解决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所以,在争议解决之前,双方都要保持土地的现有状态,不要随意进行开发、建设等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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