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不给该怎么办?


当遇到试用期工资不给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我们要明确试用期工资是受法律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和约定支付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这是解决问题最直接的方式,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说明自己的诉求,要求其按照规定支付工资。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你提供了劳动的事实。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行政部门,他们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交投诉材料,包括自己的身份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未支付的相关证据等。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裁决。劳动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申请后,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或开庭审理,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当试用期工资不给时,劳动者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自己的诉求能够得到合法合理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