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人一个孩子但两个孩子都想要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离婚,当时协议是一人一个孩子。但现在我特别想把两个孩子都留在身边,心里实在舍不得任何一个。我不清楚从法律角度看,有没有办法实现这个想法,想知道该怎么做才好。
展开


在离婚时,通常会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离婚时已经确定一人抚养一个孩子,但之后你希望获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这涉及到抚养权的变更问题。 从法律上来说,抚养权的变更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也就是说,如果你想要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需要证明对方存在上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比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再照顾孩子;或者对方有虐待孩子的行为,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伤害等。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并且愿意跟你一起生活,同时你也有抚养能力,法院也会考虑变更抚养权。 另外,如果没有上述法定情形,你也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若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变更抚养权的协议。但如果协商不成,你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是否变更抚养权。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你的诉求,以增加获得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