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期限约定不明该怎么办?
我之前借给朋友一笔钱,当时没把借款期限写清楚,现在我自己要用钱了,想让朋友还钱,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合适,也不确定朋友什么时候必须得还。想了解在这种借款期限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我有什么权利,该怎么合理地让朋友还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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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借款期限约定不明时,首先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所以,双方可以尝试协议补充借款期限。 如果不能协议补充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这意味着出借人有权利随时要求借款人还钱,但要给借款人一段合理的准备时间。比如,给对方半个月或者一个月时间去筹备资金等 。 要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根据规定,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即使之前没有约定借款期限,一旦出借人进行了催告,而借款人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后仍未还钱,那么从逾期开始就需要支付逾期利息了 。总之,在借款期限约定不明时,出借人有要求还款的权利,借款人也有在合理期限内还款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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