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后老板还是不给钱,该怎么办?

我之前和老板有劳动纠纷,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结果也出来了,判定老板要给我一笔钱。但现在老板就是拖着不给,我生活也因此受到了影响。我想知道具体有哪些有效的办法能让我拿到这笔钱,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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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劳动仲裁后老板还是不给钱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但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法院决定采取相关措施时,会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监察,若确认用人单位存在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拖欠工资等,可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另外,若符合特定条件,还可申请先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如涉及追索工资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事宜,仲裁委员会经当事人申请,对于此类案件可作出先予执行的决定,并将其移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执行处理。不过,仲裁庭判定给予先行执行需要满足一定要件,一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益与责任关系必须清晰明确;二是若未能予以先于执行,必定会对申请者的基本生活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并且,如果劳动者提出了先行执行的请求,则无需额外提供任何担保措施。 最后,如果在支付薪资待遇、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事项上已签订调解协议,且雇主在约定的期限内不能按约定履行,那么劳动者可凭调解协议自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人民法院也必须依法签发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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