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协商赔偿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当在公安局的协调下达成赔偿协议,而对方却不履行时,这是一个让很多人感到困扰的问题。下面将从不同方面为你详细分析可以采取的措施。 首先,我们要明确公安局主持下达成的赔偿协议的性质。这种协议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它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赔偿事宜达成的一致意见。虽然是在公安局的协调下签订的,但它和普通的合同一样,对双方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接下来看看具体的解决办法。 其一,你可以尝试和对方再次沟通协商。也许对方不履行赔偿是有一些特殊原因,比如遇到了经济困难等。通过友好的沟通,了解对方的情况,尝试重新确定一个合理的赔偿时间或者方式。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或者通话录音,以备后续可能的需要。 其二,如果沟通协商没有效果,你可以向公安局反映情况。公安局在促成赔偿协议时起到了协调的作用,他们可以再次介入,对对方进行教育和督促,促使其履行赔偿义务。因为公安局有一定的执法权和威慑力,有时候他们的介入可能会让对方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而履行协议。 其三,你还可以考虑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你可以向他们申请调解,他们会安排专业的调解员对你们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具有灵活性和便捷性的特点,而且不收取费用。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协议书,这份协议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最后,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公安局协调下达成的赔偿协议就属于合同的一种。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你只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赔偿协议、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赔偿义务。一旦法院判决生效,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