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能根据交通法开车上路吗?
我家里有个亲戚患有精神病,最近他总是想开车出门,家里人都很担心。我想了解下,按照咱们国家的交通法,精神病人到底能不能开车上路呢?要是开了会有啥后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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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精神病人是不能开车上路的。这是因为开车需要驾驶员具备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身体条件,以便在驾驶过程中及时应对各种路况和突发情况。而精神病人由于其精神方面存在障碍,无法保证能集中注意力、准确判断和及时做出反应,这就会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精神病人本身就不符合申领驾驶证的条件。 另外,如果精神病人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开车上路,这就属于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果精神病人是在已经取得驾驶证后才患上精神病的,按照规定,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驾驶证。如果隐瞒病情继续开车上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若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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