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精神病是否可以结婚?
我有个亲戚患有精神病,家里人在考虑他的婚姻问题,想知道具体在法律上对于精神病患者结婚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完全不能结婚,还是有一些条件限制呢?
展开


患有精神病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结婚的。 首先,从结婚的基本条件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这些基本条件,且不存在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等情况,精神病患者也有结婚的可能。 其次,对于患有重大疾病包括精神病的情况,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意味着精神病患者如果要结婚,需要将自身病情如实告知对方。 另外,根据《母婴保健法》第九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应暂缓结婚。这里所讲的有关精神病主要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也就是说,处于发病期的这类精神病患者暂时不适合结婚,一般建议在疾病痊愈或稳定一段时间后(通常病情缓解2年以后再考虑)结婚,这样婚后双方能更好地互相关心和生活。 总之,法律并未绝对禁止精神病患者结婚,但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关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