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了七年的钱不还该怎么办?

有人欠我钱都七年了,一直拖着不还。当初借钱的时候也没想着会这样,现在我急着用钱,可对方就是不还钱。我想知道像这种欠了这么久的钱,我还能通过什么办法要回来,在法律上有哪些途径可以走,会不会因为时间久了就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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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有人欠了你七年的钱不还,首先要考虑诉讼时效的问题。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通常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这七年的欠款,你可以尝试以下办法: 一是协商解决。你可以尝试跟欠款人沟通,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让对方还钱。比如可以商量分期还款等方式。这是成本最低、最简便的方法。 二是走法律途径。如果协商不成,就要看诉讼时效的情况了。如果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或者虽然约定了还款期限,但在这七年里你一直在向对方主张权利(比如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催款,要保留好相关证据),那么诉讼时效就有可能中断并重新计算,你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携带身份证、起诉状以及借条等相关证据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还钱,你还能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不过需要满足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并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这些条件。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简单说就是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在该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可以拒绝履行其给付义务的法律制度。通俗讲,就是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你不通过法律手段主张自己的权利,可能就会失去胜诉权。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支付令就会生效,债权人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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