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的人没钱还且没有资产该怎么办?


当遇到欠钱的人没钱还,也没有资产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借条、转账记录等就属于这些书面形式的证据,能在后续维权中起到重要作用。 其次,即便对方没钱没资产,也不要超过诉讼时效去主张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所以,要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拿到胜诉判决。 拿到胜诉判决后,如果对方仍不还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使对方目前没钱没资产,一旦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立即采取执行措施。而且,法院还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等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这些措施可以促使对方尽快还款。 此外,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持续关注债务人的情况,一旦其经济状况有所改善,有了新的收入或者资产,就可以及时向法院提供线索,继续执行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