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务人失踪了债务该怎么办?

我把钱借给一个朋友,现在他失踪了,联系不上人。我这钱还能要回来吗?不知道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想了解下有什么办法能让我追回这笔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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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追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债务人失踪时,债权人不必惊慌,法律为债权人提供了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可以申请宣告失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这里的利害关系人就包括债权人。一旦债务人被宣告为失踪人,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同时,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所以,债权人可以要求财产代管人用债务人的财产偿还债务。 其次,如果有保证人,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所以,若债务有保证人,在债务人失踪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另外,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债务人送达法律文书。如果债务人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即使债务人失踪,法院也可以通过查询其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对其财产进行执行。 最后,债权人还可以关注债务人的债权情况。如果债务人对他人享有到期债权,债权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行使债权人的代位权,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这样,债权人可以通过债务人的债权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总之,当债务人失踪时,债权人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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