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在起诉前就转移了财产该怎么办?


当遇到债务人在起诉前就转移财产的情况,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债权人的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意味着,如果债务人是无偿转移财产,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转移行为,让财产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例如,债务人将自己的房产无偿赠送给他人,债权人发现后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这个赠送行为。 另外,《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比如,债务人以市场价格十分之一的低价将自己的汽车卖给了别人,而买方也知道债务人有债务未偿还,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同样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买卖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人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这些证据可以包括财产交易记录、合同、证人证言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财产转移行为。如果法院判决撤销,那么转移的财产就会重新回到债务人名下,债权人就可以通过后续的执行程序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此外,债权人在起诉时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财产保全可以防止债务人在诉讼过程中进一步转移财产,保障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到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