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雇佣关系是否需要赔偿?
我和雇主签了雇佣合同,现在雇主突然说要解除雇佣关系。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雇主是不是应该给我赔偿,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解除雇佣关系需不需要赔偿,什么情况下要赔,什么情况下不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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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雇佣关系通常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它和劳动关系不同,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据劳动法律法规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关于解除雇佣关系是否需要赔偿,关键得看解除的原因和双方的约定。 如果双方在雇佣合同里明确约定了解除雇佣关系的情形和赔偿方式,那就按照合同来办。比如合同规定,雇佣方提前解除合同要支付给受雇方一定金额的违约金,那当雇佣方提前解约时,就需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要是合同没有相关约定,一般遵循过错原则。若解除是因为受雇人的过错,像受雇人严重违反雇佣方的工作要求、给雇佣方造成重大损失等,雇佣方解除雇佣关系通常无需赔偿。比如受雇人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雇佣方遭受经济损失,雇佣方解除关系时,不用对受雇人进行额外赔偿。 相反,若解除是雇佣方的过错,比如无故辞退受雇人,受雇人就可能有权要求赔偿。赔偿的范围可能包括未支付的报酬、因提前解除造成的合理损失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编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所以在雇佣关系里,若雇佣方违约解除合同,给受雇人造成损失,受雇人可以依据此要求赔偿。 此外,如果解除原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比如因不可抗力导致雇佣工作无法继续,双方一般无需向对方赔偿。但双方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协商分担因解除产生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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