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怎么办?
我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出具了责任认定书,但我觉得这个认定不合理。我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可以直接重新认定,还是有其他途径呢?想了解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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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处理中,责任认定书是确定事故各方责任的重要依据。然而,有时当事人可能会对其认定结果不服。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这里的三日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所以当事人要注意计算时间,不要错过申请复核的期限。 申请复核需要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其中要明确指出认定书哪里存在问题,比如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充分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等,并阐述自己认为正确的责任划分理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复核申请后,会对事故的事实、证据、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如果复核申请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当事人还可以在后续的民事诉讼中进行举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涉及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民事诉讼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虽然是重要的证据,但并非是不可推翻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收集证人证言、现场照片、视频监控等证据,来证明责任认定书的不合理之处。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和划分。 总之,当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要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论是申请复核还是在诉讼中举证,都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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