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证据不足该怎么办?
想通过诉讼离婚,但是发现自己手里的证据不太够,担心没办法达到离婚的目的。不知道在这种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该采取什么办法,是重新收集还是有其他途径,想了解具体该怎么操作来推进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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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离婚中,如果证据不足,确实会给离婚诉求的实现带来阻碍。首先要明白,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多种情形,调解无效时应当准予离婚。若证据不足无法证明这些情况,法院通常会判决不准离婚。 要是遇到诉讼离婚证据不足的情况,可以尝试以下办法。第一,在起诉前就应该尽可能全面地收集证据,按照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去筛选。比如涉及家庭暴力,要保留好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涉及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留意相关的居住证明、照片等。 第二,如果在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赶紧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能指导你在举证期限届满前补充相应证据。比如律师可能会帮你分析哪些证据是关键的,通过什么合法途径去获取等。 第三,如果证据实在不足导致可能被判决驳回离婚请求,也不用过于灰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一般来说,第二次起诉时,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可能性会增加。 总之,诉讼离婚证据不足并不可怕,通过合理的方法和步骤,还是有机会实现离婚诉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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