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离婚谁都不想跟该怎么处理?
我现在面临爸妈要离婚的情况,可我谁都不想跟。我不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状况是怎么规定的,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具体应该如何应对,法律会怎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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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爸妈离婚时,如果出现谁都不想跟的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是未成年人,不能拒绝和父母的任何一方生活 。因为未成年人还不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需要成年人的照顾和监护。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考虑到孩子年龄小,更需要母亲细致的照顾。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会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条件等因素,哪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条件,法院就可能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哪一方。 要是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意味着如果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明确表示谁都不想跟,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想法,但这并不代表孩子一定可以不跟父母任何一方生活,法院还是会综合各种因素,在保障孩子权益的基础上做出判决。 而如果已经成年,是可以拒绝和父母任何一方生活的,因为成年后抚养权自动消失,已经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 相关概念: 抚养权:就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的一种照顾、保护、教育等的权利和义务。简单说,就是谁有权利和责任去照顾未成年孩子的生活、学习等各方面。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法院在处理涉及未成年子女权益问题时,会综合各种因素,看哪种情况对孩子的成长、生活、教育等方面最有好处,就按照这种情况来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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