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谁都不想跟该怎么办?
我现在面临一个难题,父母要离婚,可我谁都不想跟。我很迷茫,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也不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办法,我的想法法律会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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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离婚,孩子谁都不想跟,处理方式要根据孩子的年龄等情况来看。 首先,孩子如果还属于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拒绝和父母的任何一方生活。因为未成年人还不具备完全独立生活的能力,需要父母的抚养和照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即便父母离婚,对孩子的这些责任也不会改变。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当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也就是说,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且明确表示谁都不想跟,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孩子的这个意愿,但最终还是会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来确定抚养权归属,比如考虑哪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稳定的生活环境、更好的教育资源等。 如果孩子已经成年,抚养权会自动消失,成年子女有自主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可以拒绝和父母任何一方共同生活 。 相关概念: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法院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怎样的决定对孩子的成长、发展最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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