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倒闭没钱补偿员工该怎么办?


当外企倒闭且没钱补偿员工时,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来寻找解决办法,下面将为你详细介绍。首先,要明确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员工在公司倒闭这种情况下,是有权利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 如果外企倒闭没钱补偿员工,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步是进行协商沟通。员工可以推选代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后续的处理计划。也许公司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通过协商可能会达成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比如分期支付经济补偿。第二步,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公司依法处理经济补偿问题。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第三步,申请劳动仲裁。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在仲裁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相关证据。仲裁裁决一般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第四步,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员工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公正的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员工同样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此外,如果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员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是优先受偿的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所以,员工不用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总之,当遇到外企倒闭没钱补偿员工的情况时,员工要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