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被执行了该怎么办?


当担保人被执行时,以下是一些可以采取的办法。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担保人的概念。担保人就是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替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担保人被执行,第一步要做的是确认执行的合法性。查看法院的执行通知,明确执行的依据、金额、范围等信息。要是发现执行存在错误,比如执行金额计算有误或者执行的债务并非自己担保的范围等情况,担保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其次,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赋予担保人的权利。也就是说,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债务人归还自己代为偿还的款项。 此外,如果存在多个担保人,各担保人之间可能存在按份担保或者连带担保的情况。按份担保的担保人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责任,承担超过自己份额的部分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连带担保的担保人之间则相互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最后,如果担保人确实没有能力承担全部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比如分期偿还等方式,以缓解自己的经济压力。同时,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避免因拒不执行而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