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跟别人生了孩子该怎么办?
我没和配偶办理离婚手续,却和别人生了个孩子。现在心里很慌,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该怎么处理,会不会构成犯罪,对我和孩子以后会有什么影响,我现在该怎么做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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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离婚的情况下跟别人生了孩子,这种情况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处理。 从婚姻关系方面来看,没离婚就与他人育有子女,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婚姻中的过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没离婚和别人生孩子的行为大概率会被视为其他重大过错,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并且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也可能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适当减少过错方的财产分配比例。 从刑事法律角度来说,如果在未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子女,可能会构成重婚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如果只是单纯的与他人发生关系并生育子女,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不构成重婚罪。 对于所生育的孩子,其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所以,孩子的亲生父母都有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需共同承担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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