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离婚就和别人生了孩子是否犯法?
我没和伴侣办理离婚手续,但和别人生了孩子。我很担心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到底怎么认定,会不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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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还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就和别人生了孩子,这种行为是否犯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一个是重婚罪,它指的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不仅包括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结婚登记这种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还包括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另一个概念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它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如果没离婚就和别人生了孩子,并且和对方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那就可能构成重婚罪,会面临刑事处罚。 如果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只是单纯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虽然这种行为不构成重婚罪,但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之间互相忠实的义务。在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所以,没离婚和别人生了孩子是否犯法要根据具体的行为情况来判断。要是涉及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就可能触犯刑法;要是没达到这种程度,也是违反民法典规定的,在离婚时会对财产分割等方面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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