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派出所实施居家监视是怎么回事?

我最近收到通知,派出所要对我实施居家监视,我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情况。我没犯什么大事啊,就是和人有点小纠纷。我想知道派出所为啥能这么做,这对我有啥影响,我在家都要遵守啥规定,会不会一直这么监视下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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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视居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居家监视,全称是监视居住,它是我国刑事诉讼里的一种强制措施。通俗来讲,就是司法机关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指定的住所居住,并对其行动自由加以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被监视居住的人要遵守一定的规定。根据法律,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派出所执行居家监视,一般会采用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方式来监督被监视居住人的活动。如果被监视居住的人违反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予以逮捕。而且,监视居住是有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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