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撞死人的赔偿标准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项目一般包含以下几种: 首先是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来计算。简单来说,就是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除以2 ,这是对处理丧葬事宜费用的一种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明确规定。 其次是被扶养人生活费,要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如果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计算到十八周岁;要是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没其他生活来源,一般计算二十年。不过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并且,如果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赔偿义务人只需赔偿受害人依法应负担的部分。若被扶养人有数人,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能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再者是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经济补偿。 另外,还可能涉及精神损失费,这会受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影响,数额不太固定。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也在赔偿范围内。例如家属为处理丧事来回奔波产生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以及因处理丧事耽误工作导致的收入损失等。 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相关概念: 受诉法院:就是受理这个案件进行审判的法院。 被扶养人: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