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撞死人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撞死人的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是死亡赔偿金,它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一般来说,按二十年计算。不过,如果死者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例如,一位50岁的城镇居民因交通事故死亡,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5万元,那么死亡赔偿金就是5万×20 = 100万元。要是死者是78岁,那就是5万×5 = 25万元 。这里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其次是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比如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那么丧葬费就是6000×6 = 36000元。这是依据该解释第十四条规定。 然后是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并且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这依据的是该解释第二十八条 。 另外,如果死者家属因这起事故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相关概念: 受诉法院所在地:就是受理这个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法院所在的地方。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城镇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平均水平。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农村居民平均一年的各项收入减去各项支出后的纯收入平均水平。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