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的未登记的离婚房屋应判归谁所有?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这套房子是父母出资买的,但还没登记。现在我俩就房子归属争执不下,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房子会判给谁呢?想弄清楚自己有没有可能获得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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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涉及父母出资且未登记的离婚房屋归属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判定。首先,要区分父母出资是赠与还是借款。赠与是指父母将资金无偿给予夫妻双方用于购房,而借款则是需要夫妻双方偿还的。 若父母出资是赠与,又要分赠与一方还是赠与双方的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那通常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例如,父母在出资时没有留下书面说明是给某一方的,在离婚分割时,就可能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如果父母出资是借款,那么夫妻双方对该借款有偿还义务。在离婚时,先确定债务的分担,再考虑房屋的归属。若房屋是夫妻共同居住且有共同使用的意图,即便未登记,也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对于未登记的房屋,还需要考虑购房合同的签订情况。如果购房合同是以夫妻一方名义签订的,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屋判给签订合同的一方,但需要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比如,签订合同的一方在购房过程中付出了较多的精力和资金投入。 如果父母明确表示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出资对应的房屋份额可能会判给其子女。这体现了尊重父母意愿和保护个人财产权益的原则。 总之,父母出资的未登记的离婚房屋归属问题较为复杂,要综合考虑出资性质、购房合同签订情况以及父母的意愿等多方面因素,最终由法院根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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