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撞人后没有钱赔付该怎么办?


当肇事者撞人后没有钱赔付时,受害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重要的概念——交强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如果肇事者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受害者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一般来说,交强险会对受害人的医疗费用、伤残赔偿、财产损失等在一定额度内进行赔付。 如果交强险的赔偿额度不足以弥补受害者的全部损失,那么可以看肇事者是否还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若肇事者投保了该险种,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部分,可由商业险进行赔偿。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若上述保险赔偿后仍有不足部分,就需要由肇事者个人来承担赔偿责任。要是肇事者确实没有钱赔付,受害者可以与肇事者协商,达成分期赔偿的协议。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进行赔偿。在获得胜诉判决后,若肇事者仍不履行赔偿义务,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等。如果肇事者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