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一穷二白且没保险该怎么办?


当遇到肇事者一穷二白且没有保险的情况时,以下几种途径或许能帮助受害者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可以考虑自身车辆所购买的保险。如果受害者自己的车辆购买了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相关保险,那么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代位求偿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先向被保险人进行赔偿,然后再由保险公司向责任方进行追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其次,对于医疗费用,如果受害者有医保,可以先用医保进行报销一部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医保报销后,在后续向肇事者追偿时,可能需要将医保报销的部分返还给医保部门。 再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进行赔偿。法院会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判决肇事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便肇事者目前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但在其未来有财产时,受害者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另外,如果事故发生地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丧葬费用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