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掉了该怎么办?


如果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掉了,不用过于着急,是有相应的补救措施的。 首先说购房合同,它是证明咱们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一般有四本,开发商持有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自己有一本。 如果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处理起来相对简单,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就行,购房者通常需要支付一份合同的工本费,大概二百元左右。 要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等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之前签订的那份合同,接着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之后再去做预售登记。在这个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支付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以及新合同的印花税。 而要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并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丢失合同,除了要办理上述第二种情况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这是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换成了新合同,虽然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变了,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再来说购房发票,它分不同种类,比如购房1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就需要提供购房发票。如果购房发票丢失,是不能补开的,但有补救办法。如果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在房屋交付后会拿到购房全款发票,一般不会影响房产证办理。要是丢失的是购房全款发票,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书面证明,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房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情况;或者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如果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还可以找开发商,把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或者把发票存根联复印,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开发商发票专用章,即可作为抵扣凭证。 总之,发现购房合同和发票丢失后,要尽快按照上述方法处理,尽量减少对自身权益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