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立案后如果证据不足该如何处理?


醉驾立案后证据不足的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公安机关有两种选择。一方面,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这意味着这个醉驾案件不再继续进行下去了,就好比这个事情暂时画上了句号。另一方面,公安机关也可以继续移送审查起诉,把案件交到检察院,让检察院进一步审查这个案件。这是因为公安机关认为虽然证据可能存在不足,但仍然有必要让检察院来判断是否能够起诉。 其次,检察院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里的补充侦查有次数限制,以二次为限。也就是说,检察院最多只能把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当进行了二次补充侦查后,如果人民检察院仍然觉得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就表明检察院经过审查后认为,目前的证据没办法让犯罪嫌疑人被起诉,所以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后,如果案件到了法院审判阶段,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要是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总的来说,在整个醉驾立案后证据不足的处理过程中,法律通过这样一系列的规定和流程,保障司法的公正性,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无罪的人不被冤枉。 相关概念: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 无罪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经过审理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无犯罪事实,或者被告人有犯罪事实,但依照法律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所作出的被告人无罪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