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欠钱无力偿还该怎么办?
我是低保户,之前因为家里有人生病急用钱,就找朋友借了一笔钱。现在还款期限到了,可我实在没能力偿还。我很担心会有法律后果,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想问问法律上对于低保户这种无力偿还欠款的情况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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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低保户欠钱无力偿还时,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了解。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债务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也就是说,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即使是低保户,也有义务偿还所欠债务。 然而,考虑到低保户本身经济困难,确实无力偿还的实际情况,可以与债权人进行积极沟通。债权人与债务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就债务履行重新达成协议。比如,双方可以协商延长还款期限,让低保户有更充裕的时间去筹集资金还款;或者达成分期还款的共识,减轻低保户短期内的还款压力。 如果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查明债务人是否真的没有偿还能力。若经过查证属实,法院一般不会强制执行低保户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对于低保户来说,其赖以维持基本生活的低保金等通常属于法院不得执行的范围。 总之,低保户欠钱无力偿还时,要积极和债权人沟通,同时了解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而使自己陷入不必要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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