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暴却不愿意离婚该怎么办?
我老公经常对我实施家暴,我实在受不了了,想和他离婚,但他就是不同意。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才能摆脱这段痛苦的婚姻,也不清楚具体的法律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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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男方存在家暴行为且不愿意离婚时,女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首先,要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而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实际操作中,女方要做好相关的证据收集工作。比如,遭遇家暴时及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等都可以作为家暴的证据。此外,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报告,以及家暴现场的照片、视频,邻居的证人证言等,也能有力地证明家暴事实的存在。 然后,女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由于男方有家暴行为,这属于法定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若调解无效,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女方还可以主张相应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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