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暴想离婚但男方不同意该怎么离?
如果遭遇家暴想离婚但男方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首先来解释一下诉讼离婚,简单说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明确提到,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家暴事实。比如报警记录,警方出警后对现场情况的记录能直接证明家暴发生;医院的诊断证明,能显示因家暴受伤的情况;伤情鉴定意见,可以确定伤害程度;还有邻居的证人证言等也能作为有力证据。
准备好这些证据后,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在起诉状里清楚陈述家暴事实以及自己的离婚诉求。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综合分析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再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
另外,如果担心人身安全,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作出的保护令可以禁止男方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这既能保障自身安全,其本身也能作为家暴证据在离婚诉讼中使用。
总之,即使男方不同意离婚,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家暴行为,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是可以实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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