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家暴还不肯离婚该怎么办?


如果老公有家暴还不肯离婚,您可以选择诉讼离婚。首先,法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指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就是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所以有家暴情况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准许。 接下来就是要收集家暴的证据,比如证人证言,发生家暴时如果有小区保安、父母、朋友、保姆、邻居目睹,他们的证言可以作为证据;还有报警记录,报警后警方会有出警记录,并且会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问话制作笔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凭据,遭受家暴后及时去医院就诊,这些材料能证明受伤情况;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反映过问题,相关机构出具的书证也可以。 然后是诉讼离婚的流程,先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申请,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此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之后立案庭将案件移送民事庭审理,民事庭会给双方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双方到庭后,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最后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如果证据不足,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准许离婚的可能性不大,尤其是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能需要二次诉讼来实现离婚。不过不用担心,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另外,如果在遭受家暴过程中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法院应当受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提出有困难的话,也可以口头提出。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人身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