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户口迁出后土地归属是怎样的?
我原本是农村户口,在村里有自己的土地。现在因为工作原因把户口迁到了城市,我就想知道我之前在村里的那些土地,之后到底归谁呀?是还归我,还是会被村里收回去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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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户口迁出后土地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了解农村土地的两种主要类型,即宅基地和承包地。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而承包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对于宅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等相关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村民享有的是宅基地使用权。当农民户口迁出农村后,如果宅基地上已经建有房屋,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虽然户口迁出了,但依然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直到房屋自然坍塌或者失去居住价值。不过,此时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等操作。如果房屋灭失,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 对于承包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如果农民是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如果是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也就是说,户口迁出农村后,承包地是否被收回,取决于迁入地的类型以及是否是全家迁出等因素。 综上所述,农民户口迁出后土地归属不能一概而论,要区分宅基地和承包地,结合具体情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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