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没有勾选受伤当事人轻微伤该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事故认定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记录了事故的基本情况、责任认定等关键信息。当事故认定书没有勾选受伤当事人轻微伤这一情况时,可能会对当事人的权益产生一定影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应对办法。 首先,我们要明白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它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所以,如果发现事故认定书没有勾选您轻微伤的情况,您有权提出复核。 接着,说说提出复核的具体流程。您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也就是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在申请中,要详细说明事故认定书存在的问题,比如没有勾选您轻微伤这一情况,以及这可能对事故责任认定和后续赔偿产生的影响。 如果复核申请被受理,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事故进行重新调查和认定。他们会审查相关证据,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等能证明您轻微伤的材料。根据调查结果,可能会维持原认定,也可能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若复核结果仍不能让您满意,在后续的民事诉讼过程中,您也可以向法院提供能证明您轻微伤的证据,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责任和赔偿进行判定。因为事故认定书在民事诉讼中只是作为一种证据,法院会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此外,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您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相关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材料,这些都可以作为您受伤情况的有力证据。同时,在与交警沟通和处理事故的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地提供信息,确保自己的情况能被准确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