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残后加害人不赔偿该怎么办?
我被人故意伤害导致残疾了,对方却一直不愿意赔偿。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通过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权益,让对方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呢?是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单独民事诉讼呢,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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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故意伤害致残后加害人不赔偿的情况,不用过于担心,法律为受害者提供了多种维权途径。 首先,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司法机关对加害人进行公诉时,受害者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同时启动附带民事诉讼。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在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他对因犯罪行为给你造成的实际物质损失进行赔偿,比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要是没在刑事诉讼里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刑事诉讼已经结束了,那还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申请,同样能要求加害人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像刚才提到的那些费用,还有残疾赔偿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最后,如果法院判决加害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可判决生效后他还是不履行赔偿义务,这时候就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采取冻结、扣押、拍卖加害人财产等措施,确保赔偿款能执行到位。《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相应法院执行。在申请强制执行时,你要尽可能提供加害人的财产线索,这样能让法院更高效地执行裁决。要是你经济困难,还能申请法律援助,让专业律师帮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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