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有车但离婚判决补偿款没钱给该怎么办?
我离婚了,法院判我给对方补偿款,我名下是有房有车,可目前资金紧张确实拿不出这笔钱。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会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对方要是一直追着要,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解决这个难题,是能分期给还是会有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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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房有车,但离婚判决补偿款没钱给,可以参考以下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也就是和对方充分沟通,寻求共识,比如商量通过分批付款等方式,妥善化解纠纷 。毕竟大家曾经是夫妻,好好沟通也许能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要是协商不成,对方可能会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负赔偿责任方口头表示无能力偿还,但其名下却拥有房产、汽车等贵重资产,被侵权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不过,若经过法院依法调查核实后,发现赔偿责任方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该案执行程序将会暂时中止,直至责任人具备经济履行能力后,方可恢复执行。这意味着即使当下没钱给,等以后有能力了还是要支付补偿款的。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所以,支付补偿款是有法律依据的法定义务。 总之,即使暂时没钱给,也不能逃避支付离婚补偿款的责任。要积极面对,和对方坦诚沟通,尽力履行自己的义务。相关概念:(强制执行 :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中止执行 :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人民法院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特殊情况消失后,再恢复执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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