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撞了没钱治疗该怎么办?

我在路上被车撞了,现在在医院等着治疗,可我手里没钱,肇事方也不愿意先垫付费用。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治疗费用的问题了,想问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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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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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被撞了没钱治疗的情况时,有多种途径可以尝试解决费用问题。 首先,可以要求交强险垫付。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并且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如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垫付一定的抢救费用。 其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也能提供帮助。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一般会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并及时垫付相关费用。 再者,可以与肇事方进行协商。虽然肇事方可能一开始不愿意垫付费用,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肇事方是有赔偿责任的,尝试与对方沟通,晓之以理,争取让其垫付部分费用。 如果以上方法都行不通,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治疗费用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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