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生效十五天后对方仍不给钱怎么办?
我有个官司打赢了,判决书都下来十五天了,可对方就是不给钱。我现在特别着急,不知道该通过什么合法途径让对方把钱给我,也不清楚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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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判决书生效十五天后对方仍不给钱,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意味着对方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判决书生效通常是指上诉期届满,而民事判决书的上诉期一般是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果在这十五天内双方都没有上诉,那么判决书就正式生效,对方就应该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义务。 在对方不履行义务时,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首先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然后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在受理执行申请后,会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如果对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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